高新技术企业之前2016年度暂估的费用发票在今年汇算清缴之前无法取得的金额是100万,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暂估,现在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了100万费用,同样不缴纳所得税,但是我之前的暂估该如何处理?借:其他应付款~暂估贷:未分配利润,对吗?
A0001星星还点灯
于2017-05-26 14:19 发布 119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5-26 14:50
老师!对,暂估无发票是需要调增100万,但是用于研发费用又加计扣除多了100万,平常加计扣除肯定没法做账,只是申报的时候才有的啊。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对的,暂估的费用,与您加计扣除的费用是两个概念。加计扣除的费用不能直接做账处理的。如果那个暂估的费用无法取得发票,那是要调增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是要补税的。
2017-05-26 14:45:26

分配股利给持有企业,不缴纳所得税。只有在产生利润的时候才交企业所得税
2019-01-09 12:01:28

您好,不需要做利润分配的科目 这个可以年末在做
2020-07-08 11:03:04

您好,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017-12-14 19:57:30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哈
2024-10-15 09:25:3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A0001星星还点灯 追问
2017-05-26 15:28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6 14:45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6 15:15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