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之前2016年度暂估的费用发票在今年汇算清缴之前无法取得的金额是100万,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暂估,现在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了100万费用,同样不缴纳所得税,但是我之前的暂估该如何处理?借:其他应付款~暂估贷:未分配利润,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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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5-26 14:19 发布 127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5-26 14:50
老师!对,暂估无发票是需要调增100万,但是用于研发费用又加计扣除多了100万,平常加计扣除肯定没法做账,只是申报的时候才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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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对的,暂估的费用,与您加计扣除的费用是两个概念。加计扣除的费用不能直接做账处理的。如果那个暂估的费用无法取得发票,那是要调增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是要补税的。
2017-05-26 14:45:26
您好,就您下面的会计分录是没有问题的
2026-05-15 13:22:42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哈
2024-10-15 09:25:38
100*15%,企业所得税是这么算的。
2024-06-25 09:49:17
所有的政府补贴 比如稳岗补贴个税返还,也包括你这个高新技术补贴都需要并入公司总的收入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工会经费返还比较特殊,所以老师的回复没有问题,除非是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但是要满足3个条件,很显然你这个补贴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2022-04-21 1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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