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物业公司,给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后,又额外提供餐饮服务(每月有10多万开票),开票内容是餐费,对方未和我方签署餐饮类的合同和协议,我们直接开票给甲方,甲方也认可打款,实际这么操作可行么。

小龙哥
于2022-06-30 17:41 发布 113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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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计入固定资产
2023-04-12 16:57:03
您好,是需要区分的
2022-01-15 19:56:23
你好,现在都不需要验资的.
2018-01-20 19:24:15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12-11 11:03:49
你好,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2022-09-14 06: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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