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购入轿车
jossonli
于2017-05-25 06:41 发布 114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5 06:45
"购买新车借: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汽车费用 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出售旧车A、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借:银行存款(现金)-出售汽车的金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C: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征收率4%,在抵税、减免税额一栏,再填入2%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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