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请问1、账面上的销售收入是按价款/1.09,那以上公式的销售额是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调整吗? 2、土地成本已经从销售额中扣除,那主营业务成本是否也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减对应的土地价款/1.09?

笑
于2022-06-22 20:16 发布 2377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2-06-22 20:19
你好!这是增值税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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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只有主营业务的时候,就是同学那样理解的。
2025-07-15 11:07:04
你好!这是增值税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无关的
2022-06-22 20:19:59
你好 ;你是要计算销售总额 ? 应该是看你 主营业务收入%2B其他业务收 入合计的 ; 你应该是 计算销售毛利吧
2022-04-15 11:10:37
同学,你好,可以直接按你写的这样做
2022-05-18 09:58:05
你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就是把损益类科目用这个科目代替。
2023-05-10 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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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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