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地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他们都是独立核算的 法人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为 原料进行酿造,A企业每年要向B企业销售1.5亿元,计 5000万公斤的粮食白酒。B企业以A企业生产的粮食白酒 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药酒销售额为2.5亿元。经营过 程中,B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 产。此时B企业欠A企业货款 5000 万元。经评估,B企业 的资产恰好为5000万元。已知,粮食类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20%,定额税率0.5元/斤。目前有两种纳税方式,一种是 A、B两企业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进行缴纳消费税款,一种 是以购并的形式,按照原材料加工的方式进行缴纳税款。 请问从消费税纳税筹划的角度考虑该选择哪种方案?
学堂用户hxtuj5
于2022-06-22 18:10 发布 2486次浏览
- 送心意
鲁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6-22 19:23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 A厂应纳消费税TA=20000×20%+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TB=25000×10%=225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225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TA*=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11500-2500=9000(万元) 结论: 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缴纳消费税9000万元,增值税3400万元。合并后税款的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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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 A厂应纳消费税TA=20000×20%%2B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TB=25000×10%=225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2B225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TA*=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11500-2500=9000(万元) 结论: 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缴纳消费税9000万元,增值税3400万元。合并后税款的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
2022-06-22 19:23:54

您好,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比较两类纳税人税负相同的增值率
设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令两类纳税人税负相同,则有: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13%=不含税销售额×3%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3%/13%=23.08%
若增值率<23.08%,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较为有利。
2022-09-29 15:21:48

你好,一般纳税人如果月不超过10万,免增值税
2021-07-28 16:41:57

A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C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D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B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021-04-24 19:21:51

你好
请就具体问题提问
2021-10-08 14: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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