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核定扣除政策中如果购进农产品直接用于销售,那么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当期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我想问一下后边为什么要除以1+9%啊,进项税额不是等于买价*扣除率吗,这个除以1+9%是不是因为前边的一长串是含增值税的进项所以要做价税分离?

学堂用户e58ujh
于2022-06-19 11:45 发布 2105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这个核定扣除的政策就是这样的。
2022-06-19 11:46:40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就是要还原成当时的买价,这个成本价是减去了增值税后的金额
2021-09-12 22:52:12
您好,关于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税,根据新的税法规定,购进的农产品需要按照市场价格和地方税务局核算的价格中较低的核算,并以此计算进项税额。
2023-03-16 14:44:39
学员您好,应该填表1
2022-01-16 19:32:36
你好!
是的,需要转出的。
2022-01-27 17:12:5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