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秦枫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2022-06-15 20:08

如果是以不动产名义入股,必须要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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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不动产名义入股,必须要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
2022-06-15 20:08:09
你好 单位名 好,可以抵税  
2022-04-08 16:38:38
您好: 这个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2018-08-06 10:12:29
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至第19号,是目前全面营改增的指导性文件。其中,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4号公告《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14号公告)对纳税人转让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如何缴纳增值税作了具体规定。为准确掌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如何缴纳增值税,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预缴税款 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第七条规定,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就是说,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预缴税款,税款预缴的方式分为全额预缴
2016-07-12 15:35:56
您好: 不管过户给个人或公司,涉及的税费都是一样多的
2018-12-03 17: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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