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开创初期,跟股东A借了100万用于公司经营,没有计算利息合理吗?今年公司开始有营利,股东B呢又从公司这借了100万.一样没有计算利息.三个月后,股东B把这100万还给了股东A,相互之间跟公司的债权债务相抵消.要求财务出一份协议书,请问老师,这样可以的吗?谢谢!

娟
于2022-06-08 11:19 发布 104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6-08 11:35
你好; 1. 借款股东个人不要求借款利息的是可以的 2. 这部分要 算利息的; 公司的款借款出去 就得涉及利息的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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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人们普遍认为,费用为债权人一时之支出,故应当最先抵充;利息为债权人预计的收益,故也应优先于主债务而抵充。
2024-06-25 23:03:18
还是在利息调整里面的
2024-07-17 15:05:25
您好!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2B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己收回的本金-己发生的减值损失,是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的哦。其他债权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期末摊余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第二年是用上一年末的摊余成本计算本期利息。
2023-01-25 20:39:28
满足了哪些条件后,可以说基本上就是名义是债,实际是股权了
2022-11-18 19:24:47
你好; 1. 借款股东个人不要求借款利息的是可以的 2. 这部分要 算利息的; 公司的款借款出去 就得涉及利息的报税 ;
2022-06-08 1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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