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营业收入为6300万元,营业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其中,计划营业收入二零一四年为六千万元完成程度为百分之一百零五,年末员工人数为100人,利润额为700万元,员工平均工资为4000元,员工发展投入为50万元。
学堂用户twa399
于2022-06-04 20:17 发布 39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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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2-06-04 21:14:16

全年 实现 产品 销售 收入 六 千 八 百 万 元 营业外收入 两 百 万 元 管理费用 一 千 二 百 八 十 万 元
其中 业务 招待费 用 八 十 四 万 元 (标准1:=68000000*5/1000,标准2=840000*60%,按照低的扣除,超出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本年 工资 支出 一 千 七 百 八 十 万 元 发生,
职工 福利费 二 百 六 十 万 元 (扣除限额=17800000*14%,超出部分调增)
职工 教育 经费 四 十 万 元 工(扣除限额=17800000*8%,超出部分调增)
会 经费 三 十 五 点 六 万 元((扣除限额=17800000*2%,超出部分调增)) 计算, 应 调整 的 应纳 税 所得 额。
2021-11-27 12:53:43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12-07 20:21:21

首先计算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2B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B投资收益=1500-700-40-200-100-30%2B50-20%2B2=462(万元)
调整项目: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5‰=7.5(万元),17.5×60%=10.5(万元),取较小值 7.5 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 17.5-7.5=10(万元)。
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 10 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 2 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2B调整增加额-调整减少额=462%2B10%2B10-2=48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480×25%=120(万元)。
2024-06-17 17:10:59

你好,同学。你是要算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吗
2020-07-07 1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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