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这个题 本年1月,北京丰源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320000元的小汽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打算作为红利送给本公司股东林山。林山每年工资、薪金总额均为260000元,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为30000元,未取得其他收入。关于车辆所有权的归属,目前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林山名下。 方案二: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北京丰源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仅将车辆使用权交给林山。 请比较两种方案,哪种方案更有利于纳税人节税。
yeh
于2022-06-01 15:45 发布 79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06-01 16:17
你好,建议方案二,因为如果按方案一股东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且车辆产生的加油费等日常开销公司也不能税前扣除,但是方案二车辆产生的加油费等日常开销公司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也不用交个税,只是所有权不在股东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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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方案二,因为如果按方案一股东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且车辆产生的加油费等日常开销公司也不能税前扣除,但是方案二车辆产生的加油费等日常开销公司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也不用交个税,只是所有权不在股东名下
2022-06-01 16:17:13
是 的
2015-11-11 10:44:38
你好题目具体要求做什么
2022-12-27 14:31:25
您好,您是取得专用发票方还是开具专用发票方?
2020-06-29 11:30:50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抵扣问题,你也没地方认证的,当普票入账。
2018-09-19 18: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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