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通过某电商B2B网络平台购入M公司网卡1000个(增值税税率为13%),协商价格为每个60元,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78万元。该公司通过购物网站订货后,将价税费付至支付宝。M公司通过申通物流公司将货物发出并代垫运费0.02万元(可抵扣的增值税不计)。

学堂用户e447e6
于2022-06-01 11:46 发布 141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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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3-06-05 09:31:32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06-01 11:46:40
你好
借:应收账款 3270
贷:银行存款 3270
2022-08-10 19:32:14
同学,你好
不计入的
2022-04-09 12:58:20
同学;
对于商品价款20万,以及增值税2.6万,这是属于确认收入的分录。(开发票也是20万%2B2.6万)
对于代垫运费,是属于往来款项,不需要发票的。
2022-10-14 18: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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