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关于分公司税务处理问题。非独立法人机构,单独立核算独立经营,且不在同一县市,1、可以以分公司为主体对外签订同时购销合同,取得进项发票和对销售方开具发票吗?2、以总公司名义购买但分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项如何抵扣,同时折旧如何分摊,税前扣除凭证如何取得。谢谢

欣欣子
于2022-05-26 09:16 发布 517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1. 不能的; 要总部去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 没法 代表公司 去签订合同的; 要总公司 去签订的 2. 可以总公司签订合同 到时授权给分公司去开展业务 ; 分公司开票 出去
2022-05-26 09:44:06
你好1. 不可以分公司 自己去签订; 要总部去签订合同 ; 2. 可以授权给分公司去开展业务; 开票出去收款的
2022-05-26 09:49:16
好进项可以一次扣除的,你的企业所得税折旧,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表也可以一次抵扣,但是你账上只能按月来。
2022-04-25 15:49:01
是的,就是那样申报的哈
2023-08-08 15:42:09
你好,固定资产处置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的
2022-03-02 10:37:4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