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关于分公司税务处理问题。非独立法人机构,单独立核算独立经营,且不在同一县市,1、可以以分公司为主体对外签订同时购销合同,取得进项发票和对销售方开具发票吗?2、以总公司名义购买但分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项如何抵扣,同时折旧如何分摊,税前扣除凭证如何取得。谢谢
欣欣子
于2022-05-25 19:08 发布 762次浏览
- 送心意
羽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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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 不能的; 要总部去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 没法 代表公司 去签订合同的; 要总公司 去签订的 2. 可以总公司签订合同 到时授权给分公司去开展业务 ; 分公司开票 出去
2022-05-26 09:44:06

你好1. 不可以分公司 自己去签订; 要总部去签订合同 ; 2. 可以授权给分公司去开展业务; 开票出去收款的
2022-05-26 09:49:16

你收到的发票是什么发票
2020-01-02 15:16:51

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2019-01-24 11:28:05

这个是要看具体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2018-09-10 1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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