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居民企业S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 NA公司,在乙因设立了分支机构B公司,2020年度S公司境内经营取得应税所得额为2000万,税率为25%。中国分支机构A公司当年取得应税所得为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50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4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0万元,甲国规定的税率为20%;乙国分支机构当年取得应税所得额300万元,乙国国规定的税率为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面问题 S公司来源于甲、乙两国的所得,适用哪种税收抵免计算方式才比较划算?

学堂用户3eysvp
于2022-05-25 11:04 发布 71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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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500*40%=200,抵免500*25%=125,100*20%=20
乙国300*20%=60
抵免金额 125%2B20%2B60
2022-05-25 16:18:59
你好同学,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
2021-12-19 00:55:34
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的
2022-12-10 11:19:25
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的
2022-12-10 11:16:36
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2022-10-17 17: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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