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在线吗?想咨询您个问题。 问
在的 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您好,我1-3月直接 把临时人员的工资放在应付 问
您好,你是要把账调下,是吧 答
如果是FCA如何申报收入 问
您好,1. 报关单上成交方式必须填“FOB”,并在备注栏注明“FCA(具体交货地点)”。因为海关系统没有FCA选项,且FCA不含主运费和保险费,费用构成与FOB一致,所以直接对应填报FOB,同时备注清楚贸易术语,方便税务审核识别,避免影响退税定性。 2. 收入确认时点是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且拿到经签字的提货单/承运单当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收入确认看的是控制权转移,FCA模式下货交承运人后风险就转移了,控制权不在卖方这儿,所以按准则就该确认收入,后续报关单、提单等流程不影响这个时点。 3. 税务申报方面,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增值税纳税申报在确认收入的次月进行,依据是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另外,FCA模式下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卖方不用操心,运输服务也不是卖方的单项履约义务。 答
老师,个人社保怎么代扣?按多少代扣代缴? 问
您好,这个是我们这边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答
2024年1月的折旧不计提了骨,当月减少当有照计,下月 问
成本模式下,2×22 年 12 月 31 日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增加,下月起计提折旧,因此 2×22 年不计提折旧,从 2×23 年 1 月开始计提。 2×24 年 1 月 1 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 2×24 年 1 月无需计提折旧 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调整的三条规律
答: 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北京某公司职员赵某,2020年全年在该公司收入不足60000元,2021年因表现优异工资上涨。2021年前9个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3000元,生计费60000元,专项扣除2600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父母年满60岁,育有一子6岁),其他扣除0元。10月份赵某工资调整为21000元,其他不变。已知:2021年前8个月赵某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0元。要求:计算赵某9月、10月、11月分别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什么九月份累计直接扣完了一年的生计费???
答: 你好,因为赵某2020年全年在该公司收入不足 60000元,2021年申报时可一次性扣除生计费60000申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例】北京某公司职员赵某,2020年全年在该公司收入不足60000元,2021年因表现优异工资上涨。2021年前9个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3000元,生计费60000元,专项扣除2600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父母年满60岁,育有一子6岁),其他扣除0元。10月份赵某工资调整为21000元,其他不变。已知:2021年前8个月赵某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0元。要求:计算赵某9月、10月、11月分别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 9月预交的个税=(13000*9-2600*9-3000*9-60000)*0.03=198 10月预交的个税=(21000%2B13000*9-2600*10-3000*10-60000)*0.03-198=462 11月预交的个税=(21000*2%2B13000*9-2600*11-3000*11-60000)*0.10-2520-198-462=560 12月预交的个税=(21000*3%2B13000*9-2600*12-3000*12-60000)*0.10-2520-198-462-56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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