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

学堂用户ahpg8t
于2022-05-24 13:59 发布 1186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5-24 14:00:32
20000*20*20%+20000*0.5=170000
业务2缴纳消费税的计算是
55*240=13200
业务3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20000*200*10%=400000
业务4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12000*1.1/(1_10%)*10%=
2022-05-25 12:00:47
你好,应缴纳消费税=40000*20%%2B0.5*2000=9000.
2022-01-11 15:01:03
您好,您的问题是什么呢
2023-06-05 19:46:28
同学,您好!
销售白酒应交消费税的计算:3*40000*0.2%2B3*2000*0.5=27000元
销售啤酒应交消费税是10*250=2500元
药酒应交消费税=(150000%2B3000)/(1-10%)}*10%=17000元
2023-11-22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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