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研制一项新技术,该企业在此项专利研究阶段支付材料费60000元,支付人工费70000元。在开发阶段支付的材料费90000元,支付人工费90000元共计180000元(其中120000元满足资本化条件)。研发成功后申请获得专利权,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发生的专利登记费50000元,律师费5000元。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专利权使用5年后,以100000元的价格出售。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 ⑴计算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以及出售损益。 ⑵按所得税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其扣除金额怎样确定

学堂用户ter3c6
于2022-05-19 19:05 发布 128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05-19 19:26
1,无形资产120000+50000=175000
管理费用60000+175000÷10×5=147500
出售损益100000-(175000-175000÷10×5)=12500
2,研发加计扣除费用60000×75%+875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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