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有一辆车,车辆是3年前购入的。车辆首付,是公司账上打给4S店的。贷款合同上,法人疏忽,将个人银行账户填写在了贷款合同上,车辆贷款后续每期的贷款,都是法人的银行账户上进行还贷的。3年期间,关于车辆还贷的明细,法人并没有提供,公司记账凭证上,这辆车只有每期的计提折旧,没有还贷方面的账务处理。现在车辆还贷已经还清,法人拿着个人贷款结清证明,来抵消公司和法人之间的往来款。 我刚来这个公司2个月,就碰上这样的事情了。请问可以将贷款金额,抵消公司和法人之间的往来款吗?
猫头
于2022-05-15 16:09 发布 50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
还贷款只能是个人
2022-05-15 16:11:05

同学你好,计提折旧,需要弄折旧分配表,附在计提折旧记账凭证后面。
2020-10-18 23:53:58

你好,往来款的会有对应的银行收付款回单作为原始凭证的
2019-05-13 08:18:45

你好!
这样写问题不大,根据实际业务来就可以。
2021-12-15 14:40:25

你好
借:销售费用,贷:累计折旧
2022-04-05 14:42:4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