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 去年12月确定了一笔收入 (1) 借:银行存款 10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 (2)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城、教、地教0.36 万 贷:应交税费-城、教、地 0.36万 但是本月去年的那个合同作废 1、分录上怎么处理? 2、已经上交的附加税能退还吗?
青青草
于2017-05-03 11:40 发布 78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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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收入也要结转到本年利润
2019-01-11 21:53:01

可以,但实务中借方一般不分明细。
2017-04-20 06:58:57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 300
借;应交税费 -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10000/1.03*3%
2017-05-13 15:22:44

公式对的,增值税的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包括增值税。
2015-09-27 09:02:13

您编制的分录正确。
2017-08-06 1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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