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付的合同还能去科技局备案吗,委托方享受加计扣除吗
学堂用户b6ftcz
于2022-05-12 14:25 发布 1170次浏览
- 送心意
贺汉宾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5-12 14:26
要去科技厅备案的,由委托方去备案,因为加计扣除是由委托方进行加计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要去科技厅备案的,由委托方去备案,因为加计扣除是由委托方进行加计扣除。
2022-05-12 14:26:45

您好,建议您直接咨询您那边科技局比较好。免得跑两趟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2019-07-03 17:16:51

委托方可以加计扣除,需要备案,受委托方不可以加计扣除
2019-08-01 12:19:34

您好,委托研发的合同,不需要去科技局备案。
2019-05-18 21:55:0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需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也无需再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享受优惠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享受即可。同时注意整理保存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四月二十五日发布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留存备案材料如下: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四)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五)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六)“研发支出”辅助账;
(七)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2022-04-08 14: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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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汉宾老师 解答
2022-05-12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