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5-03 15:41

是的,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等。 
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停车场、各类公用管线(自来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有线电视、雨水、污水等)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如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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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等。 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停车场、各类公用管线(自来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有线电视、雨水、污水等)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如公园等。
2017-05-03 15:41:37
是的,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出让方、承租方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租赁收入税费、土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等可以作为扣除项目支付土地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也可以作为扣除项目支付土地增值税。
2023-02-26 20:54:42
房管局或者建委开具的收据
2018-10-28 11:29:18
同学你好 http://hainan.chinatax.gov.cn/bsfw_6_3_2/07102433.html 这个就是哦
2021-04-21 10:01:42
允许扣除的仅指“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七、八条规定,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16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法规缴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财税〔2016〕43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2018-10-23 1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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