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在收回时受托方会进行代收代缴,那收回之后又进行零售的话,零售环节会再征一次税,这个可以抵扣收回时缴纳的消费税吗

彩色的狗
于2022-05-07 10:07 发布 1325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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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那收回之后又进行零售的话,零售环节会再征一次税,这个可以抵扣收回时缴纳的消费税吗——可以;
2022-05-07 10:08:06
你好,这个消费税的规定就是这样(不能扣除)
【案例1】甲公司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珠宝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甲公司生产销售珠宝首饰时,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准予抵扣。
【案例2】乙公司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由于乙公司该项业务无需缴纳消费税,因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否则乙公司就占便宜了)
2022-08-07 21:59:07
你好,外购的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其消费税额允许抵扣,但如果是用外购的烟丝连续生产烟丝的话,是不允许抵扣的。
2023-11-06 17:37:34
你好,是的,理解的没错
2020-03-12 14:31:36
你好; 正常是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酒类产品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葡萄酒除外)
2023-08-16 15: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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