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5-07 09:44

同学你好
企业在未收到发票的情况下,应该暂估应付账款,次月初,以红字冲回暂估分录,待取得发票时,编制正式分录。以购进原材料为例,具体的步骤如下:
(1)发票未到,则应该暂估应付账款,分录应为: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2)次月初,以红字原账冲回暂估分录,具体为: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红字)
(3)待取得发票时,编制正式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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