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2-05-02 11:1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郭老师 解答

2022-05-02 11:12

符合上面的要求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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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2022-05-02 11:12:06
你好 可以收发票的 
2020-12-17 12:25:06
您好, 这个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2-02-16 13:31:09
你好,取得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没有时间限制了
2020-08-27 10:33:33
不可以的,总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只能独自抵扣各自取得进项
2022-06-12 1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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