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为某大学教授,其收入主要为所在大学的工资以及在某培训机构讲课的课酬。2021年度,其所在大学发放工资总额为20 万元,不考虑其他收入,由此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培训机构每月支付孙先生课酬8万元,如考虑该课酬,孙先生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将提高至80.4万元 (3.6+8×12×80%)。某筹划公司为孙先生提供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延续以往模式,由培训机构向孙先生每月支付课酬8万元; 方案二,孙先生成立甲公司,每月向培训机构开具8万元培训费发票,由甲公司取得8万元收入。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学堂用户7r4auq
于2022-04-29 13:39 发布 225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计算如下,请参考
2022-04-29 14:16:49

按应发工资填写个税的收入金额计提 个税
19年 工资薪金累计预扣法 (累计收入-免税收入-累计扣除费用-累计 专项扣除-累计 附加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交的个税
2019-10-15 16:33:35

资产达1000万,员工60人,税法利润302万。
这样不符合小微企业,就是按 300*25%交纳所得税。
可以考虑成立全资子公司, 这样考虑让企业的利润均不超过100万,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这样可交的税为
302*5%
可以节约20%所得税。
2020-06-16 13:31:33

个体B给A公司开票,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开什么发票? 有实际的业务往来吗?
2019-12-25 09:38:11

首先,你这里的资产人员,还有这个税法口径的利润,那么这三个指标都满足小微企业。那么这个时候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享受优惠之后可以缴纳50.2×2.5%
节约税50.2×25%-50.2×2.5%
2022-06-01 14: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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