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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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当月的话 可以的哈
2022-04-28 10:15:01

您好,可以的,但是建议保持一致或者外管证金额大于预缴的
2019-07-15 14:50:26

不行,那就要重新开差额的外经证
2019-06-04 10:49:04

同学您好,举例说明 甲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上海。2019年5月承接北京市的一项目工程项目,2019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15.45万(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0万(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清包工程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
在本案例中,甲建筑公司应该如何申报9月份增值税呢?
首先,甲建筑公司应在北京市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15.45-10)/1.09*2%=1000元;
其次,甲建筑公司申报9月增值税时,涉及到的分包扣除金额填入附表三,预缴金额填入附表四;
最后,主表中分别生成分包款的扣除金额和已预缴金额扣减应纳税额,得出最后的应纳税额。
2023-08-24 18:21:50

你好; 写税额部分的; 已预缴税款金额是填税额
2022-09-28 1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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