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一笔2021年11月份开的13%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60万元,税务局现在鉴定为废票,也就是走逃发票,可是我款已经全部付完了,税务局现在要把这笔发票作废,不承认此笔成本,我现在要调出成本,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可是对方的钱已经付完了,我对方的科目我走什么呢?那一撇我怎么走呢?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于2022-04-27 09:16 发布 544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2-04-27 09:34
实际支付了成本,成本是可以列支的,
只是把已经抵扣的进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转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另外,汇算清缴的时候,按这张发票价税合计的金额调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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