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成立了b公司,但是b公司只有门面,只为a公司开专票抵税,法人不是同一人,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吗?作为会计怎么样才能不承担责任?

激昂的白昼
于2022-04-25 19:18 发布 901次浏览
- 送心意
秦枫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2022-04-25 19:24
你这属于对开发票,B公司长期为为A公司开专票用于抵扣,只跟一家有业务,时间长了,肯定会有问题,本身开具发票就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来,如果没有实际的业务而开具了发票,或者开具了与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发票,在税法上,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相关问题讨论
你这属于对开发票,B公司长期为为A公司开专票用于抵扣,只跟一家有业务,时间长了,肯定会有问题,本身开具发票就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来,如果没有实际的业务而开具了发票,或者开具了与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发票,在税法上,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2022-04-25 19:24:53
你好 开普票就可以了。
2020-06-18 12:54:48
公户转给公户这个收到钱的企业自己开不了吗?如果开不了的话,去税务局代开,小规模才可以代开的。
2022-11-09 09:30:41
1,可以
2,简易计税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
2021-05-04 17:08:13
您好,这个是不会的,电话这个没事
2022-10-12 15:14: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秦枫老师 解答
2022-04-25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