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变更地址,税务局要查账,去年的账,卖的东西好多在进项里没有,况且卖的东西实际成本都是暂估的,老板不告诉实际成本。有两个月的库存不足,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做的暂估进项,下月有发票了又冲调了,这样税务风险大不?如何补救?小规模公司,销项基本是代开专票,附加税也按时缴纳,

甜甜
于2017-04-18 14:56 发布 1017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代开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城建税,那就需要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情况,做附加税计提分录的
2019-12-16 17:59:28
你好,需要计提的。
2019-12-16 17:59:01
增值税率是1%,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2020-08-25 10:22:36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019-04-16 14:21:05
可以的,月不过10万或者季不过30万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一般税务局收城建税
2018-11-26 1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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