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胡芳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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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面积,不包括地上附着物,你是说什么重复了?
2022-04-20 12:18:25

你好; 正常不会的 ; 要看你们业务是什么。 比如出租房子 是 房子所有权人去缴纳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 承租方是不缴纳的 ;正常缴纳一次的 ;不会多次缴纳的
2022-03-17 17:38:04

你好!没明白你的意思,土地使用税本身就是按面积收的。至于你说的2种,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有图吗?
2018-01-24 10:16:55

不征收
2015-11-23 21:40:47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5-11-23 2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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