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庾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4-16 09:13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庾老师 解答

2022-04-16 09:13

2)3~4月以及9~12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10%=220(元);5—8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800)×10%=140(元),故2019年共缴纳个人所得额=6×220+4×140=1880(元)

庾老师 解答

2022-04-16 09:13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故李某不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3000×10×4%=1200(元)。
业务(2)2019年应纳税金合计额=1880+1200=3080(元)

庾老师 解答

2022-04-16 09:14

4)营业收入=180000(元),可扣除的营业费用=100000×40%=40000(元),雇主责任险可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此外,李某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0000-8000-10000-60000-400×4=60400(元)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参考答案: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3~4月以及9~12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10%=220(元);5—8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800)×10%=140(元),故2019年共缴纳个人所得额=6×220+4×140=1880(元)。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故李某不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3000×10×4%=1200(元)。 业务(2)2019年应纳税金合计额=1880+1200=3080(元) (4)营业收入=180000(元),可扣除的营业费用=100000×40%=40000(元),雇主责任险可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此外,李某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0000-8000-10000-60000-400×4=60400(元)
2022-04-15 12:38:02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022-04-16 09:13:34
参考答案: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3~4月以及9~12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10%=220(元);5—8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800)×10%=140(元),故2019年共缴纳个人所得额=6×220+4×140=1880(元)。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故李某不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3000×10×4%=1200(元)。 业务(2)2019年应纳税金合计额=1880+1200=3080(元) (4)营业收入=180000(元),可扣除的营业费用=100000×40%=40000(元),雇主责任险可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此外,李某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0000-8000-10000-60000-400×4=60400(元)
2022-04-15 12:38:08
参考答案: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3~4月以及9~12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10%=220(元);5—8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800)×10%=140(元),故2019年共缴纳个人所得额=6×220+4×140=1880(元)。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故李某不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3000×10×4%=1200(元)。 业务(2)2019年应纳税金合计额=1880+1200=3080(元) (4)营业收入=180000(元),可扣除的营业费用=100000×40%=40000(元),雇主责任险可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此外,李某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0000-8000-10000-60000-400×4=60400(元)
2022-04-14 19:59:41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3~4月以及9~12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10%=220(元);5—8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800)×10%=140(元),故2019年共缴纳个人所得额=6×220+4×140=1880(元)。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故李某不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3000×10×4%=1200(元)。 业务(2)2019年应纳税金合计额=1880+1200=3080(元) (4)营业收入=180000(元),可扣除的营业费用=100000×40%=40000(元),雇主责任险可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此外,李某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0000-8000-10000-60000-400×4=60400(元)
2022-04-15 07:41: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最新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