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4-15 10:28

你好!这个不算。这种直接就由总公司汇总计算缴纳

阔达的板栗 追问

2022-04-15 10:30

那就是说,比如,湖北武汉到湖北荆州去开连锁店,总分机构,怎么交增值税,企税呢?

阔达的板栗 追问

2022-04-15 10:32

请问连锁店在同一个市的不同区开店,分支机构要去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是经营许可证?还是营业执照?

宋生老师 解答

2022-04-15 10:37

你好!这种跨区的,一般都是交一部分在当地
你要去备案核定税种,是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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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不算。这种直接就由总公司汇总计算缴纳
2022-04-15 10:28:28
您好,连锁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的税收政策通知。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包括纳税义务人、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内容。 针对连锁经营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 号)对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该通知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从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06-14 16:03:03
 一、 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照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内贸政体法字〔1997〕第24号)的要求,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1.在直辖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2.在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3.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4.在同一县(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二、 连锁企业实行由总店向总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增值税后,财政部门应研究采取妥善办法,保证分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涉及省内地、市间利益转移的,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涉及地、市内县(市)间利益转移的,由地、市财政部门确定;县(市)范围内的利益转移,由县(市)财政部门确定。      三、 对自愿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的连锁企业和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其纳税地点不变,仍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024-06-14 15:11:11
你好!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800.htm 你可以看看这个
2024-06-14 15:06:33
你好,看系统备案,是否汇总申报
2025-09-01 1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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