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 -般纳税人,2019 年1月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1月2日,企业从本市购入甲材料- -批共5000公斤, 单价4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为26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2、1月3日,企业从外地红星工厂购入材料- -批共 100吨,不含税单价5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支付运输费用2000元,款项暂未支付。 3、1月4日,企业因材料质量问题将甲材料1000公斤退还给供货方。 4、1月4日,企业以商业汇票方式购入包装物-批,价款6000元,增值税额7800元5、1月4日,企业购入低值易耗品- ~批, 价款1000元增值税额13000元,款项未付。

兴奋的菠萝
于2022-04-11 20:08 发布 82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需要做这4笔业务的分录吗
2022-04-11 20:08:32
您好,解答如下
借:原材料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9
贷:应付账款339
2023-12-15 09:01:24
您好
请问您有什么疑问
2022-03-18 21:59:55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06-07 20:27:38
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09-21 16: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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