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蔡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4-11 10:33
你好同学,合同结算的贷方在开具发票的时候登记,开具红字发票时候就反应在借方。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合同结算的贷方在开具发票的时候登记,开具红字发票时候就反应在借方。
2022-04-11 10:33:05
同学你好,合同结算是新收入准则增加的新科目,旧准则叫工程结算。“合同结算”科目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是 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会计科目,可能是资产也可能是负债。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2022-04-12 10:30:46
合同履约成本,就是以前的“劳务成本”,用劳务成本归集项目的成本,当有收入时,将劳务成本从贷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2020-07-23 14:42:26
1,资产类科目
2,表示已经确认收入,对方还没结算收钱的部分
3,对方已经结算,还没确认收入的部分
2022-09-24 10:36:58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同结算下设两个二级科目“价款结算和收入结转”,并按项目进度分别核算应收甲方的工程进度款和完工进度收入。在项目竣工后,价款结算累计贷方发生额与收入结转累计借方发生额一致相等,合同结算总账科目余额为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结算总账科目余额为零,而明细科目仍有借贷方余额未平,那么理论上应该将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做反方向对转结平。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结算明细科目和总账科目余额的一致性。
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分录将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结平: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两个子科目的借贷方余额不相等,那么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借贷方余额相等并结平。
总之,为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合同结算明细科目和总账科目余额结平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2023-11-16 1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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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常 追问
2022-04-11 21:26
蔡老师 解答
2022-04-12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