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珠宝饰品制造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经销和加工生产业务。2019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向某大型商场(金银首饰经营单位)销售黄金项链100枚;2同时向该商场销售自产包金项链5条、镀金项链5条;3向消费者销售自产纯金项链200条;①向消费者销售自产高档手表20块。 请问:上述四笔经济业务中,哪些需要征收消费税?各采用什么样的税率?

合适的凉面
于2022-04-11 09:04 发布 333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如果属于应税消费品,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的
2018-07-09 14:59:32
你好
不是的 这里的13%跟3%是指的是增值税税率
2021-03-31 20:40:57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7-06-23 13:48:51
不能,这个是不可以的,
2020-03-27 17:52:48
外购。在销售的。364万*9%加14170/1.13*13%
2024-01-08 08: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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