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对于挂靠人员的社保,单位和个人部分全部计入其他应收款,然后挂靠人员把社保钱转入对公账户,这样操作能行吗?主要是对公账户这一块,可以直接私人转对公吗?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于2022-04-06 13:36 发布 185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如果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后给人家缴纳的就是其他应付款
如果是先缴纳后从工资里扣除的,是其他应收款
2024-08-15 22:19:05
你好,先发工资后缴纳社保的用其他应付款,如果事先缴纳社保后发工资的其他应收款
2022-12-06 11:09:49
您好,这两个都可以的,因为这两个最后都是冲掉了,不影响的
2025-09-23 13:14:07
学员你好,现在的其他应付款余额直接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借/贷*其他应收款
贷/借*其他应付款
2023-01-14 11:21:04
你好
“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主要用来核算除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日常经营活动)、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以及长期应收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所以,如果单位先替员工缴纳了员工应该承担的那部分社保,企业账务上应体现为: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
贷: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时,将替员工先缴纳的部分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
2022-05-24 09:45: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