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保金的计算申报问题:我公司是2021年10月成立的,2021年只有11月和12月有工资,现在是2020年4月,我需要进行残保金申报,想问一下,1、这种情况,残保金应该如何计算取数;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否也享受职工人数30人下的残保金优惠政策

童谣
于2022-04-06 12:24 发布 1635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4-06 14:01
你好 ; 你是年报21年的话; 那么 你在职人数写你11月 -12月人数 合计除以2即可 ; 在职工资就是11和12月工资合计 ;残疾人有的话 就写 2. 是的。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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