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一家健身房,与个人有一项合作(他是做太极课程的)。合作分配如下: ①收款额的30%,归属健身房; ②收款额的60%,归属其个人; ③收款额的10%,归属教练提成。 问题是: ①付给合作方60%款,公转私给对方。先做“其他应付款”,收到合作方的收据后,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正确吗? ②我们按实际收到的30%确认并申报收入,正确吗? ③教练是我们的员工,提成10%纳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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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4-02 10:27 发布 121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要看发票咋开
这个最好是按照全额做收入
其他的做成本
2022-04-02 11:03:37
你好 1. 1. 这个个人 得到60% 是你们合作方到时 是 以开票的方式 以劳务费的名义开票 吗 ? 2. 你这教练是你们雇员的话 按工资薪金去报个税的 3. 还有你这个是你公司全额去收款 你 是 100%做收入的 ; 不是按30%哈
2022-04-02 11:14:58
同学你好,可以的,这个分录应该是,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2022-11-16 23:05:14
是的,就是那样处理的
2023-11-21 09:43:58
你好,公司因商品质量问题,是给予了折让吗?
2022-12-09 21: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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