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针对于研发费用的集中研发项目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我们分摊是按研发技术人员的工时分摊的,那么实际分享收益比例是什么意思?是指如果子公司有收益也要按一定比例分给母公司吗?

嘻嘻
于2022-04-02 10:18 发布 464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 母子公司是单独做账的; 所以 就不能直接转移的
2022-06-22 11:17:44
同学你好
就是股东间分红的比例
2.对
2022-04-02 10:29:03
你好,1. 母公司:国高复审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做)
国高复审硬性要求,无此报告直接复审失败,失去国高资质,连带税收优惠(15%所得税)无法享受。
2. 子公司:研发费用专项报告(必须做)
申报省科小+后续国高新,研发费用占比是核心指标,专项报告是官方认可的佐证材料,无报告无法通过审核。
3. 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做)
每年审计是硬性要求,同时国高复审、省科小申报都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缺一不可。
2026-01-29 10:34:38
新成立的研发型公司即使没有配备员工,也可以申请研发加计扣除,但不能免费使用控股母公司员工进行研发活动来申请加计扣除。
根据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其中,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在该案例中,新公司没有自己的员工,而使用控股母公司的员工进行研发活动,这些员工并非新公司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或外聘研发人员,相应的人工费用不能作为新公司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该新公司实际发生的前期研发活动调研差旅费以及实验产生的材料费等,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并且能够准确核算和归集,是可以申请研发加计扣除的。
并没有规定说没有研发人员的公司就不能申请研发加计扣除,但需注意的是,企业应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若划分不清,则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同时,企业需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024-07-24 14:54:21
计入公司的招待费,就是属于管理费用——招待费。不属于公司的人员。
2020-06-18 15: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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