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集团是房地产的预售房子的时候把毛坯款和装 问
你好,同学,如果咱们收到的这个装修款也是收到了以后一年以内的,可以先在应收账款里面挂账,暂时不确定收入。如果超过一年了,我就建议要转做收入了,确定无票收入 答
我们23年给一家客户预开了发票 当时计入了收入 问
同学,你好,23年开的发票已经确定收入了。但是呢,当时没有结转成本,而是在后期什么时候回款的时候,什么时候又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对吗?如果说您的内账在23年的时候没确定收入,没关系的。可以现在在25年的内账里面直接确定收入,然后结转对应的成本儿就可以的。 答
老师,24年多提计了工资,25年发现问题:之前的同事在 问
是的,就是那样做就行 答
@董孝彬老师,追问次数用完,那如果回去5月修改,账和 问
姑娘,反结账到5月,做收入分录,要更正2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了,我们账上有亏损么,要交所得税的话还有滞纳金呢,您太小心了,只管申报在9月份,没事的,4700元,啥时卖货,税务局怎么会知道呢,担心的话,再打12366问,说5月预收款,9月发货 的,肯定说9月可以 答
请问绿化园林类的公司收入与成本和人工的占比是 问
您好, 人工费 20%-40% 材料费 40%-70% 成本费用 70%-80% 答

请教老师,公司国内有一家公司,香港有一家公司,是同一个法人,不知道算不算关联公司,要不要申报关联企业?
答: 您好,同一个法人代表,一般不一定是关联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二、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关联申报同期资料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关联申报同期资料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有两个公司,法人是同一个人,年报时需要报关联报表吗
答: 你好 ,是关联方 要填写关联申报表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企业关联申报里面,关联方类型选项是,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机构。公司的关联方是企业,是不是应该选其他组织机构?
答: 您好!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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