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做餐饮美团外卖的,主要申报哪些税种, 问
你好,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的?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工资、个税? 答
你好,老师这张报表上的进项大与销项,还有简易计税 问
进项大于销项、存在简易计税项目及留抵税额时,账务处理需区分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项目,分别核算税额,具体如下: 1. 一般计税项目:进项>销项形成留抵税额 采购时(取得进项税):借:原材料 / 费用等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时(计提销项税):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结转(进项>销项):无需专门结转,“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借方余额即为留抵税额,可结转至下期抵扣,分录不体现,保留余额即可。 2. 简易计税项目:单独核算,税额不得抵扣 计提简易计税税额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 缴纳简易计税税款时:借: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贷:银行存款 3. 关键注意事项 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需直接计入成本(如采购时明确用于简易项目,进项税不单独核算,全部计入成本)。 留抵税额仅针对一般计税项目,与简易计税项目无关,无需互相抵减,分别申报即可(一般计税项目申报留抵,简易计税项目单独申报缴纳)。 答
怎样推算出企业所得税这块本公司缺多少成本票、 问
你好,可直接看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 答
营业收入 其中:自营出口收入 ,所得税的申报这个是 问
你好,系统带的数据更多还是自己的更多 答
老师 你好!税务局让我公司把今年每个月应付利润转 问
你好,每个月的应付利润转到未分配利润是什么意思?你之前提过吗? 你现在应付利润,借方余额还是贷方 答

将国有土地无偿划转给母公司无资金往来,进行交税及开票后,如何账务处理
答: 你好,同学。 借,营业外支出 累积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
子公司将资产无偿划拨给母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借:资本公积贷:固定资产等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请问母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资产的账务处理
答: 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执行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通过让渡所持有的该企业部分股份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企业应将非控股股东所让渡股份按照其在让渡之日的公允价值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减少所豁免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让渡股份公允价值与被豁免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控股股东按照破产重整计划让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权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该企业也按此原则处理。 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对无论控股股东,还是非控股股东的投入,均分为两种情形,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作为收入处理,否则作为资本金(资本公积)处理。即分别如下: 第一,如果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 第二,企业无偿接受划入资产做捐赠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2、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的会计处理 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母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母公司会计处理: 借: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划转的股权)或资产 (2)子公司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划转的股权)或资产 贷:资本公积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及会计成本均为5000万元;A公司同时持有M公司30%股权,计税基础为600万,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B公司已经持有M公司70%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为1400万元。2015年6月,A公司进行了集团重组,将其持有的M公司30%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B公司,重组后,B公司持有M公司100%股份,A、B公司做账如下: A公司: 借: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6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 600万 B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 600万 贷:资本公积 600万 3、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收回投资处理,或按接受投资处理,子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处理。母公司应按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相应调减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则母子的会计处理如下: (1)母公司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划转的股权)或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资本公积 (2)子公司会计处理: 借: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划转的股权)或资产 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及会计成本均为5000万元;B公司持有M公司30%股权,计税基础为600万,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A公司持有M公司70%股权,该项投资计税基础为1400万元。2015年6月,A、B公司进行了集团重组,B公司将其持有的M公司30%股权划转给母公司A公司,投资时B公司留存收益为300万元。重组后,A公司持有M公司100%股份,A、B公司做账如下: B公司: 借: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6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 600万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 600万 贷:资本公积 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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