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甲公司为-般纳税人,2019年9月1日向乙公司(为增值税- -般纳税人)销售-批产品,价款为1 500 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2) 2019年9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一-张 3个月期的商业承兑票,面值为1 695 000元,抵付产品货款。 (3) 2019年12月15日,甲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695 0000元存入银行。 (4)假设甲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将上述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材料,该材料价款为1 5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粗犷的胡萝卜
于2022-03-29 19:33 发布 82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03-29 19:51
借,应收账款150万×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万
应交税费150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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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150万×13%
2022-03-29 19:51:07
您好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9-25 15:07:18
你好,目前加计分录最终处理分录还没定下来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大部分认为是这样处理
2019-03-28 09:32:37
没认证做待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
2019-01-17 16:33:25
你好,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
如果是 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未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2020-08-04 16: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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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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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