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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在线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3-28 15:52
同学:您好。委托加工收回,直接对外出售,直接计入,委托收加物资成本。此题中:原材料成本:100,加工费20,委托加工物资:100+20=120
委托加工收回,如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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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委托加工收回,直接对外出售,直接计入,委托收加物资成本。此题中:原材料成本:100,加工费20,委托加工物资:100%2B20=120
委托加工收回,如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22-03-28 15:52:00
消费税是价内税,是构成成本的因素。不对外你是指什么情况?
2020-03-11 21:35:48
你好; 1. 是的。 这个计入销售费用 ; 2. 可以 的 。 既然是 成本 这部分要 扣除的 比如
举例来说,A公司以自产的200箱牛奶用于广告宣传,已知牛奶的成本价为50元/箱,市场价格为70元/箱。会计上确认了1万元的广告宣传费,但未做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根据现行政策,在企业所得税上,A公司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70×200=14000(元),视同销售成本:50×200=10000(元),并需要按照牛奶的公允价值确认14000元的广告宣传费。也就是说,该笔交易会在视同销售调整项中,新增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应在原来会计确认的10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增补4000元销售费用,同步抵减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纳税人应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3行“(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行次“税收金额”列填报14000、“纳税调整金额”列填报14000,同时,在该表第13行“(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成本”行次“税收金额”列填报10000、“纳税调整金额”列填报10000。与此同时,广告宣传费上4000元的税会差异,应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表内第30行“(十七)其他”行次中进行调整,其中第1列“账载金额”填写10000,第2列“税收金额”填写14000,第4列“调减金额”填写4000。
那么 你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需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参考我举例的来写
2022-05-24 17:21:57
你好,,消费税继续消费不计入,是不是要计入成本,
直接出售才计入消费税对吗?一一对的哈
2024-05-15 19:51:47
你好,设备属于非应税消费品,安装过程中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是计入工程的成本。
2020-06-27 17: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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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追问
2022-03-28 15:56
曹老师在线 解答
2022-03-28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