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工商联络员指谁,是不是工商局给我办理的 问
写你法人的试下 不行重置 答
老师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开票开这个是可以的吧? 问
外购预包装焙烤节日礼盒可正常开票;现场现烤制作礼盒超出经营范围,不能开票。 答
老师好!请问企业自来水安装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
您好,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就可以 答
你好老师!新成立一般纳税人公司,制造业,购买的低值 问
您好,货到了的时候就暂估入账 答
请问老师,做钢结构工程的租的一个劳务公司的机械, 问
同学,你好 计入成本 答


老师,麻烦把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事件等这几个关系帮我捋一下。
答: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
画红圈的那个法律行为的反向用法 是啥意思
答: 你好,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换一个角度 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什么是法律行为,什么是事实行为。
答: 您好,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在于是否适用意思表示之规定。法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法律效果,这一法律效果源自法律行为对行为人意思自治的容认,即法律对法律行为产生的意思后果只能给予合法性评价,而非在内容上的事先假设和规定。与此相反,事实行为仅仅取决于法律规定,当事人实施行为并不具有追求某种法律效果的意图。或者说,这种意图的有无并不影响法律效果的发生,而只要符合一定的规定便能产生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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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心老师 解答
2022-03-28 16:23
素心老师 解答
2022-03-28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