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收入如何确认?比如旧商品是A,新商品为B,用A商品换B产品如何确认收入呢?书上说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一笑而过
于2017-04-06 16:02 发布 2695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4-06 16:08
老师,能用实际业务来说明这个问题吗?是不是我用我的A产品去买别人的新产品B然后再把B产品销售出去?
相关问题讨论

新的确认收入,旧的做购货处理
2017-04-06 16:06:06

您好,确认收入金额是原价,包含实际收到和旧货金额
2021-05-13 07:56:30

你好!售后回购
(1)回购价格确定。如果回购价格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回购价格不确定。如果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日当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且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017-10-03 09:40:54

您好,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一般为交房的时候,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一般是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首付款)就要确认收入
2018-09-27 16:09:57

如果买一赠一的主品和赠品属于同一税目,则这样的经营行为,就是真正的捆绑销售,对赠品不视同销售对待。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对买一赠一活动中的赠品要视同销售征税,是仅限于主品和赠品分属不同税目或税种的行为。主品及赠品是同一税目,缴纳增值税,其赠品价值已经包含在主品价格中,计税基数为实际销售价格,销售成本为主品和赠品的购进成本。
2、如果是无偿赠送呢?有何不同?
答:根据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立法本意和相关规定,买一赠一销售方式中的赠送和无偿赠送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可以看出无偿赠送则是一项独立的行为,是一种没有任何条件的赠送。而买一赠一的销售行为从性质上看是降价销售,赠送的前提是发生购买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因而也不视同销售,因此,对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对送出的货物直接结转成本。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即销售的商品要确认收入,赠与的商品也要确认收入,只不过这种确认不会造成收入总额的增加,相当于是一种折扣销售
2017-07-27 1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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