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率发生变动后双方约定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新税率并同时调整合同不含税金额及税金与税率发生变动后双方约定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新税率,但不调整合同不含税金额及税金,这个在会计处理上是分别影响的是什么科目?能否老师用一个案例给我大白话解释一下?

水中的小鸟
于2022-03-24 17:53 发布 1181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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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如果税务的税率发生变化了,销售方要根据最新的税率开票,但是未税金额不变,在会计处理是就是税额变了,应收变了
2022-03-25 00:02:04
增值税
一、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二、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所得税
(1)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019-08-06 21:22:22
你好稍等给你发过去
2023-05-11 16:38:21
你好!这个是1个月的了,才符合权责发生制
2023-08-21 11:55:34
如果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之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那么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按照实际收到货款的当天来确定。因为收到货款意味着销售方已经完成了销售交易并获得了销售收入,从而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2024-03-11 1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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