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2-03-24 16:1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1.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相关问题讨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1.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022-03-24 16:17:11

你好,没有期限的,有销项再抵扣掉就是,没有的可以一直留着。
2018-09-17 16:23:56

你好 认证期是三百六十天
2019-01-07 16:32:23

你好,现在已经没有认证期限的限制了
2020-07-05 16:23:06

抵扣没有期限,认证有期限,发票开具日期的360天之内认证即可。
2019-11-02 15:00: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