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销售公司于2019年8月发生两笔销售业务,货款共计4520万元,其中,第一笔销售货款为565万 元,款项已到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第二笔销售款为3955万元,客户为公司一级经销商,货款 未付。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40万元。如何签合同才能降低企业本月税负。
多情的哈密瓜,数据线
于2022-03-23 09:10 发布 63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能抵扣。
2016-11-19 09:12:52

你好,这个肯定是不能填写零申报的。
2021-12-13 14:27:13

专票的话,就是发票上的税额
2019-07-22 12:01:12

不可以的
做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
2017-02-22 15:42:14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019-04-20 1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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