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1年1至3月份在南京一家公司实习,实习期纳税共2700元主管地税务为南京的税务局,之后于6月加入内蒙古一家公司工作至今,在今年三月个税申报中退税的正好为实习期的2700元,但是信息显示的汇算的税务局为内蒙的税务局,不是之前在南京工作时纳税的那家税务局,请问这样申报个税有问题吗?

单身的薯片
于2022-03-22 21:56 发布 54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是没事的哈
2022-03-22 21:57:00
你好
这个只是疑点,并不说一定是有问题!
2019-10-29 14:25:0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12-20 19:06:23
一般需要带申请表,营业执照,公章,身份证和委托书
2022-03-20 16:22:01
你好,是的,就是这个模板表
2020-06-23 0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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