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开具的发票不对吧?老师 问
您好,是的,没必要三级科目了 答
老师,6.1号起,通行费不是归类为生产生活服务吗,这个 问
你好,这个应该是没错的 答
开票的时候提示这个,怎么办,我们以前一直开其他咨 问
你好,这个从6.1号改为大类生产生活服务了 答
老师你好,净资产有225704,股东A占股70%,现在要转让, 问
一、先算核心数值(对照67号公告判定) 1. 公司整体净资产:225704元 2. A股东70%对应净资产份额:225704×70%=157992.8元 3. A股权原值(实缴):165000元 直接0元申报,100%被认定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税务不认可 依据67号公告第十二条:转让收入低于对应净资产份额,直接判定明显偏低; 你0元远低于157992.8元,不属于法定正当理由范围(只有直系亲属、政策重创、内部受限员工股才算正当低价) 。 答
2025年工商年报,企业自我承诺,这一项必须进行填写 问
同学你好 你是哪里的 答


一般资产重组和特殊资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答: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性重组是在企业并购交易发生时,就要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组。
一般资产重组和特殊资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答: 你好 您好,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性重组是在企业并购交易发生时,就要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组。一般性重组没有特定条件要求。特殊性重组在过去的规定中称为免税重组,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重组,在重组交易发生时,对股权支付部分,以企业资产、股权的原有成本为计税基础,暂时不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也就暂时不用纳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履行。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1、资产划转是否属于资产重组的一种?2、100%控股的母子公司之间,及受同一母公司百分百控股的两个子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划转,是否适用特殊性重组?就是说,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划转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要全部或者部分的资产,负债和劳动力划转?
答: 资产划转属于资产重组的一种形式。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